(6) 若第15颗球(留在台面上的子球)或母球的位置影响到三角框由上垂直放下之排球,而需移位重摆时,请参照表A重摆。 〈表A〉 母球第十五颗球在三角框不在三角框亦不在头点上在头点上 在三角框摆15颗球 母球:线后第15颗球:头点 母球:不变第15颗球:中央点 母球:不变 同时入袋摆15颗球 母球:线后摆15颗球 母球:不变摆15颗球 母球:不变 在线后 不在头点上第15颗球不变 母球:头点第15颗球不变 母球:不变第15颗球不变 母球:不变 非线后 非三角框内第15颗球不变 母球:线后第15颗球不变 母球:不变第15颗球不变 母球:不变 在头点第15颗球不变 母球:中央点第15颗球不变 母球:不变第15颗球不变 母球:不变
(7) 当选手获得自由球权(例如对手母球进袋后),而台面上剩余之子球均位于发球线后时,最靠近发球线之子球可依选手之要求取至脚点重新排放,若多颗子球与发球线之距离均相等,则选手可指定其中一颗子球重新排放。 8、不合规则入袋之子球: 须取出并依规则重新排放,但不扣分。 9、子球跳离台面: 该次出杆算犯规,在该球(或多颗球)停止动作后,取回台面重新摆置。 10、母球跳离台面或落入球袋: 其对手获得发球线后自由球权,除非涉及规则7-2、7-5及12之情况时而有不同的选择或程序。 11、犯规之处罚: 每次犯规扣一分;注意:“蓄意犯规”(规则7-5)及“三次连续犯规”(规则12)之罚则不同。每次犯规后,除母球跳离台面、母球进袋、蓄意犯规或连续三次犯规外,其对手不得移动母球的位置。 12、连续犯规罚则: 当选手犯规时须扣一分(或更多分,须依情况而定),而且记分者须记下该选手“第一次犯规”,直到该选手下一次出杆时,在无犯规情况下进球或做到安全球,则其第一次之犯规记录自动取消。若第二次出杆亦为犯规,则记分者须记下“连续二次犯规”,再扣一分。若连续第三次出杆亦犯规,则形成“连续三次犯规”,需扣一分,再额外扣15分(三次连续犯规总共扣18分)。当扣分后,其连续三次犯规的记录便自动取消。在连续三次犯规后,对手可选用底下(a)或(b)之规则: (a) 所有球重摆,由犯规选手依开球规则重新开球。 (b) 对手也可依犯规选手打完后的现状,开始击球继续比赛。这里必须特别强调的是,连续犯规的发生是指连续上场打击时(或试图打击)每次都犯规而言,并非指连续盘数。例如:一选手在第6盘时犯规,然后在第7盘时又犯规(此时他已两犯了),然后在第8盘上场时先打一合法进球之后,在第2次打球时母球洗袋,则他并没有连续三次犯规;虽说在连续的三盘中皆有犯规,但是在第8盘第一次上场打球时合法的进一球时,他已将2犯记录清除了。综上所言,当他在第9盘(或下一次)能上场时,他仅有1犯的记录。
13、得分记录: 选手经犯规后,其得分记录可能成为“负分”取读方式为“-1分”、“-2分”...“-15分”等,(选手在抢150分的比数中赢得比赛时,有可能因为其对手未进球但有负分而比数为150比-2)。若选手出杆犯规但没进球时,则在原有得分中扣掉1分,进球同时犯规,则进球不记得分,同时亦得在原有得分中扣掉1分,进袋之子球则取出置于“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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