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裁判教战手册—台湾国际级篮球裁判吴喜松9
作者:39TY.com 文章来源:39TY.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 |
五、国际篮球规则判例
国际篮球总会正式规则已经由中央技术委员会如期修订完成,并且由中央委员会与秘书长批准,已经在公元2000年10月于全世界各国篮球协会陆续执行,对于这项规则的诠释,中央技术委员会则尽可能保持清楚和完整,但只详细说明而不陈述比赛情况。不论如何,规则诠释不可能包括比赛中所遇到的特殊判例的大量变化。
本规则诠释文件的目的是将2000年规则条文中的原则和慨念转化成实际的特定情况(中国篮球协会,2001),因为它们可能出现在一场正常的篮球比赛中。不同情况的解释能激发裁判的智能,并可以使裁判对规则的钻研。然而国际篮球总会虽然有完整的规则条文,但是本文对于规则不明确的任何一点,却能提供裁判更完整的判断依据。
一、条文诠释(中国篮球协会,2002。讲义):
第9条:纪录员与助理纪录员的职责
情况1:当某队球员已经达到第5次犯规,但是这个事实没有通报或是被留意,导致这位5犯球员继续留在场上比赛,或是稍后再进入场上参加比赛。裁判发现此一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比赛,只要如此做不至于产生对任何一队不利。如果是纪录员发现此一失误,为了停止比赛,纪录员必须等到第一次死球时才发出它的信号,通知裁判处理。 这个情况是裁判和纪录台人员忽略正确的执行规则所致,因此,这位有五次犯满的球员不被处罚,这种现象被发现前和随后比赛中断前所做的所有判决,例如:中篮得分、宣判犯规、消耗的时间、、等均保留有效。在这个特殊情况下,如果这位五犯球员再犯规,应按球员犯规登记在全队总犯规次数中,作为全队犯规中的一次犯规并依照规定处理。
举例:A4对B5犯规,这是A4第五次犯规,A队全队第二次犯规,纪录员举犯规牌反应太慢,裁判没有与纪录员目光接触,允许球复活的太快,形成比赛重新开始,以至于发生下列状况:
1.A4投篮得分-----判定A4投篮得分有效。
2.B4投篮得分-----判定B4投篮得分有效。
3.A4尝试投篮,B4对其犯规,投篮不中----A4的替补员执行二次或三次的罚球,然后继续比赛。
4.A4尝试投篮,B4对其犯规,投篮成功----得分有效,A4的替补员,执行罚球一次,然后继续比赛。
5.A4对B4犯规,这是A队在这节的第五次全队犯规---应判B4两次罚球,然后继续比赛。
6.A4对B4犯规,这是A队全队第三次犯规----判B队掷界外球。
7.A4对正在作投篮动作的B4犯规,造成投篮不中----B4执行两次或三次罚球,并继续比赛。
8.A4对正在作投篮动作中的B4犯规,但是投中----B4执行罚球一次并继续比赛。
上述这些状况,A4均应在被发现后,立即离场,但是不给予处罚。
情况2:如果一位已经因为五次犯规下场的球员又再度作为替补员进入场内比赛,这将宣判技术犯规,并登记在该队教练名下。另外,对已五次犯规下场的球员宣判任何犯规,应被视为该队球员犯规,应依照规定判定罚球。
举例:A4已经达到五次犯满并离场,过了一些时间,在暂停期间A4 又作为替补员上场比赛,这种状况被发现在:
1.比赛重新开始前--判给B队两次罚球及掷中场界外球。
2.比赛重新开始后,当A4对正在投篮动作中的B4 犯规且投篮不中时--判给B4罚球两次或三次;然后B队再有两次罚球及掷界外球权利。
上述两种情况中,该违反规定被发现的时刻,A4必须被替换离场,登记A队教练一次技术犯规。
第14条:球员受伤
当某队球员受伤,并且该队一位球队席上的人员(医生、教练、助理教练、替补员、随队人员)进入球场内,该球员就被认为接受治疗(图三十三)。
情况1:当一位受伤球员接受治疗或是在一分钟之内恢复了,它可以留在场内继续比赛,但是它的球队应该被登记暂停一次,这个暂停时间为一分钟。
情况2:在比赛中当一位球员正在出血时,它必须离开球场并且被替换。但是,它的教练此时请求暂停,而这位球员的出血伤口被包扎完成,则这位球员可以继续上场比赛,不必被更换。
情况3:如果一位球员受伤相当严重,必须医疗专家协助治疗,应尽快给予适当治疗,这位受伤球员离场的时间没有限制。
第16条:教练的职责和权利
当发现对方场上先发球员中,有一位球员不是比赛开始时确认的五位球员名单内之球员时:
1.比赛开始前---该非法上场的球员应由原定上场的五位球员替补。
2.比赛开始后---该错误不追究,比赛继续。
第18条:比赛开始
中圈跳球,当球被其中一位跳球员合法触及时,比赛正式开始。
情况1:如果球被其中一位跳球员合法触及之前裁判宣判一起犯规,将被视为比赛休息时间的犯规来处罚。如果是在跳球之后被宣判犯规,则被视为比赛时间内的犯规。
举例:裁判在A4和B4之间进行比赛开始跳球的拋球时:
1.裁判宣判B4侵人犯规:
跳球前的宣判:判A4获得两次罚球,然后中圈跳球重新开始。跳球后的宣判:判A队获得掷界外球,B4登记犯规一次。
2.裁判宣判B5技术犯规:
跳球前的宣判:判A队获得两次罚球,然后在中圈跳球。
跳球后的宣判:判A队罚球一次,然后A队掷中场边线外球比赛。
3.裁判宣判B6对A6发生违反运动道德的犯规:
跳球前的宣判:判A队获得罚球两次,然后在中圈跳球。
跳球后的宣判:判A队获罚球两次,然后由A队掷中场线界外球。
情况2:如果在执行开始比赛的跳球中宣判一起违例,它如同发生在比赛时间内一样要被处罚。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处罚违反的原则,仅对犯规有效,并不针对违例。
举例:在一次开始比赛的跳球中,A4跳起并在球到达最高点之前触及球。裁判应宣判A4违例;应判B队掷界外球。
情况3:第三节比赛刚开始,如果发现球队向错误方向进行比赛,裁判如何处理?
裁决:该错误不追究,一但在第三节开始比赛当球成活球时,球队应向它们应有的进攻方向进行比赛。
说明:对所有的比赛,在秩序册中,队名列名在前面的球队(主队),应有选择球篮以及球队席的权利;至少在比赛前二十分钟要把此一选择告诉主裁判。
状况1:A队(主队)在预定比赛开始前20分钟就在某一球篮作热身运动。A队已经对球篮和球队席作了选择;此选择是最终的,不能再改变。
状况2:B队(客队)在赛前20分钟就在某一球篮作热身运动,A队(主队)在预定时间的20分钟前到达球场,此时A队要求在同一球篮作热身运动。 裁判应同意A队要求,B队应变更它们的热身球篮。
状况3:B队(客队)在预定比赛前20分钟就在某一球篮作热身运动;A队(主队)在比赛预定前少于20分钟才到球场,A队要求在同一球篮作热身运动。 裁判应拒绝A队的要求。因为A队已经未依时间(赛前二十分钟)到场。
第23条:控制球
情况1:在掷球入内或是罚球之中,根据裁判判断,球员故意延误拿球的动作。
处理:裁判可以将球放在地板上,此球就是该队球员应处理的时刻(此时该球就成为活球)。
情况2:在投篮得分或是最后一次罚球中篮之后的掷球入内继续比赛时,球员故意延误拿球时间。
处理:裁判可以依照情况一相同处理程序(将球放在地板上)。
第24条:球员正在作投篮动作
情况1:在罚球圈,A4与B4准备跳球时,A4朝对方球篮拍球,当球在空中时,比赛时间发生结束信号,接着球命中篮圈。此球应判作A队得分有效,因为拍球已经被视为投篮动作。
情况2:在罚球圈,A4和B4跳球,A4朝对方篮圈拍球,B4对A4犯规,球中篮。裁判应判A4得分,并且判A4一次罚球机会;因为拍球已经被视为投篮动作。
第25条:球中篮与它的得分值
有效投篮的得分值,是由球员的位置或是球最后触及地板的地点,或在球进入球篮前触及地板的地点所限定,不管是传球、投篮或是拍击。
说明1:一个三分球的投篮尝试,当球在下列球况之后,改变了它的状况变成一个两分球的投篮尝试:
1.已经触及在两分区域内的球员或是地板。
2.已经触及篮圈,然后球再进入篮框前被任何一球员合法触及。
说明2:如果球从下方进入篮圈内,只有在整个球篮框之上时,才 被视为违例。注意球从下方未穿越整个篮框(篮圈水平面以上)不算违例。
情况1:在比赛接近结束前,A4在它的后场作一个投篮动作,该投篮的球投的太近,结果触及地板之后,比赛终了时间信号响起,球中篮,得分算。
裁决:如果触及的地板是三分区域,然后弹进算三分。如果触及的地板是两分区域内,然后弹进算两分。
情况2:A4从三分区域作投篮动作或传球,在球上升飞行时,被一位球员合法触及,然后该球进入篮圈:
裁决:
1.在三分区域被触及,算三分。
2.在两分区域内被触及,算两分。
情况3:A4在两分区域内作投篮动作,在球向上飞行时,球被位于三分区域的某队球员合法触及,结果球进入篮圈。裁判应判此球为三分。
第26条:掷球入内
在中篮或是最后一次罚球命中,站在端线上或是端线后掷球的同队球员人数没有限制;它们之间传球的次数也没有限制;这也适用于球被裁判递交时。不过要在规定时间内5秒内掷入界内,否则违例。
第28条:替补
情况1:某队出现场上球员多于5位。
说明:如果只有五位球员的球队控制球,必须让这个队完成进攻(直到它们投篮,失去控制球,持球停止进攻或球成为死球)裁判才能停止比赛;或是纪录员发现才能发出信号去引起裁判注意,并让其到纪录台来。如果场上有6位球员的球队控制球,比赛必须立即停止。假如裁判或纪录员正确的执行其任务,那么有一位球员必定是不合法的进入场内或是停留在场内。此时裁判必须命令该队一位球员离场,并登记该队教练一次技术犯规。注意教练有责任正确运用球员的替补;并使被替补的球员尽速离场。额外球员在场上的得分有效;额外球员的所有犯规也维持不变,并被认为是该队球员的犯规。如果它是五犯再混入上场,则判教练技术犯规。
情况2:投篮时,球在空中时24秒发出信号后,球中篮。这时候双方可以进行替补球员吗?可以的,这对双方是一个替补时机。因为此时球成为死球。
情况3:最后一次罚球时,罚球球员发生违例。罚球球员可以进行替补吗?甚至此一替补是在第一次罚球进行之前就已经合法请求。
说明:裁判不能准许罚球球员进行替补,只有拥有掷界外球权利的球队才能替补。罚球队员的违例取消了它的合法替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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