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举办中国象棋裁判员培训班和一级裁判员考试通知
作者:39TY.com 文章来源:39TY.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9 |
来源:智弈象棋论坛
各市州体育局群体科(体总秘书处、棋协)、大型企事业(行业)体协:
为了健全我省象棋队伍,促进我省象棋运动的发展,我中心决定于2007年元月12~15日在武汉市举办象棋裁判员培训班和一级裁判员考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1.申请象棋一级裁判员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象棋二级裁判资格二年以上,身体健康者; (2)在市州(地区)级比赛包括全省行业系统比赛中,担任过副裁判长及以上职务者。
2.基层未举办二级、三级裁判培训,拟申请象棋二级、三级裁判者,需分别经市州、县区体育部门同意。
二、培训内容: 1.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2.棋例; 3.等级分计算方法; 4.竞赛组织; 5.竞赛编排。
三、培训时间:
2007年元月12日上午报到(报到地点:武昌火车站九州饭店),12日下午至14日下午培训,15日上午考试。
四、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于2006年12月25日之前将培训人员报名表寄我中心。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5号 邮编:430071 传真:(027)87320017。
五、其他:
1.参加一级裁判员培训的人员,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并填写一级裁判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市级体育局公章,送我中心办理一级裁判员证书。
2.其他培训人员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在各地体育局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级别证书。
3.培训经费: 培训费:一级裁判员200元/人,其他人员150元/人 食宿费:100元/人/天(市内人员中餐费:20元/人/餐) 附:培训报名表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
|
|
|
|
|
|
|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