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广州市象棋甲组联赛竞赛规程
作者:39TY.com 文章来源:39TY.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9 |
作者:广州市象棋协会
一、比赛日期、时间: 2006年12月9日至10日两天比赛,每天上午9时——12时15分,下午14时——17时15分为比赛时间。 二、比赛地点:广州文化公园(第九馆,中心台东侧) 三、比赛具体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版《象棋竞赛规则》。 2、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8轮。每轮迟到15分钟者作弃权处理。 3、本次比赛每轮均采用电脑编排。 4、每轮对局单方30分钟时间包干,每着加10秒,超时判负。棋手不做着法记录。 5、“自然限着”计算40回合。提出方的“将军”着数,最多只计算8着。 6、提和的裁定:当弈至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局面或出现理论公认的正和局面,且防守方没有防守难度的,经一方棋手提和,裁判可判和局。 7、计算成绩时以下列顺序依次区分:①积分②对手分③胜局④上轮名次。凡录取名次均不并列。 四、赛场纪律:文明比赛,赛场内不准吸烟和大声喧闹。 五、报名办法:本次比赛敞开报名,不设户籍、年龄等限制,凡身体健康 者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时间从11月15日起至12月7日在广州市棋院 (应元路应元宫道)办理,每人报名费50元(65岁以上老年人和中 小学生减半)。报名时领取广州文化公园出入证。联系人:关志良 电话: 83568110-306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前十二名授予2006年度广州市象棋甲组棋手称 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十三至二十四名为乙组棋手,颁发证书。 七、未尽事宜,由大会酌情处理。 八、本次比赛主办单位为广州市体育总会,广州市棋院、广州市象棋 协会承办,广州文化公园协办。 附:前十二名奖金金额: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第七至十二名各100元。 广州市象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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