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老百姓也就是拆块砖,而政府大规模的破坏更可怕。上世纪60年代是一个高潮,领导干部带着群众拆长城,现在情况越来越好,报道多了,社会在进步,有破坏长城的个案报出来,都会受到社会的一致批判。 老百姓破坏比如张家口万全的狼窝沟,是一个军事价值很高的战略要地,但长城下面修公路向农民收购石料,农民15元一车就把这段长城挖成一条沟;政府的所作所为更可怕,山东一个地市,境内的齐长城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有2600多年历史,当地政府把这段长城拆了,完全按照八达岭明长城的样子修了一段长城,等于把两千六百年的无价之宝毁了,造了一段仿制品,当地的领导不仅没有受到惩罚,还升了官。
记:这样做可是要被骂作“千古罪人”啊!
董:我想这些官员也不是真的想破坏,如果有人告诉他这是祖先留下的好东西,他一定也会按照好的方向去做,但现在官本位的恶性循环,我们的文物保护干部也不敢挺身而出,社会舆论也没有施加压力,结果就造出这么个怪胎。
记:现在这种破坏性开发也是长城保护的难点吧?
董:开发长城是一种大潮,我也支持对长城进行保护性开发。既然这种开发的大潮已经不可避免,那么我们要做的是站在大潮的前列,引导好大潮往好的方向走,还是在后面指责,甚至是躲着不见?我想有作为的机构都是选择引导、规范,不让他胡来。
记:但有些无法引导,比如在开发过程中就大量被破坏了?
董:长城能用于开发旅游的只是很少,旅游开发也要讲效益和投入产出比,正是大规模的人流到来,让地方意识到有开发的价值和前景,但比如八达岭,你不买票就进不去,谁再想在这上面动一块砖都不可能了。
记:但开发出来很多人爬也是一种破坏啊?
董:去爬也不用怕,比如八达岭,在长城上已经垫有保护层,不会对长城造成破坏。我们要做的是,在获利的同时不能毁了长城。
记:我看到一些黄金周的照片,长城上人满为患,人流过多肯定对长城有损坏,为什么不限制人流呢?
董:这就涉及一个管理体制,有些长城已经变成地方的“聚宝盆”,如 意大利的世界公园主席是由中央任命的,钱都是由中央财政统一调拨,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记:您亲眼所见让您最痛心的破坏是什么?
董:有次我到张家口去“跑位”(指实地探访),跑位也是我们的一种给地方官员上上课、提高保护意识的方式,到了张家口万全,我知道那里有一段长城,就说停一下我看一眼就走,结果却发现已经被拆了,当时所有人都傻眼了。不过当天张家口连夜开市长办公会,文物所长被停职检查,河北省省长纽茂生也专门批示,要求省文物局展开调查,并召开长城保护专题工作会,省政府与各地市签订长城保护责任书,坏事也变成了好事。
记:对长城的破坏似乎并无有效惩罚手段,有没有因为破坏长城而被判刑的个案?
董:在上世纪90年代,河北宣化有人因为破坏古城墙,被判了三年刑,如果破坏长城会受到刑法处罚,那长城保护将有力得多。但也存在一个问题,我也跟法官探讨过,除了国家公诉外,还有谁可以作为主体来起诉,即谁代表长城的问题,在具体的量刑上,什么程度可以起诉,判处刑罚依据是什么,这些实际操作都较困难。
长城保护难在?
哪只要国家政策放宽,借助国人力量筑起“保护长城的长城”,长城自己就能把自己保护起来。
记:长城保护难在哪里?
董:长城太长了!不可能全由中央财政支出保护,更多只能依靠地方,但很多地方文物经费不足,人员也严重不足,更何况保护对象也不仅是长城,如何保护?况且现在国家层面保护都做得不够,省、地方就更不用说。
记:目前长城保护有哪些障碍?
董:国家不放手。比如我们呼吁成立长城保护基金会,向社会募集资金,也设计了一些项目,如建立长城“里程碑”,然后由企业“认捐”。2004年,中国长城学会会长、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许嘉璐发布这一消息后,天天都有企业找我们认捐。因为基金会注册资金是800万元,我们设计了长城零公里800万元起拍的计划,有三家企业都表示参拍,但长城保护基金会的报告从策划到递交报告已经有十年了,一直压在国家文物局。长城保护不缺钱,只要国家政策放宽,借助国人力量筑起“保护长城的长城”,长城自己就能把自己保护起来。
记:长城保护条例的出台应该算一个吧?
董:条例出台肯定对长城保护有利,但有些破坏行为,国家的文物保护法已经可以管住,但为什么还没管住,说明执法存在问题,令法律形同虚设,法律很重要,关键在执法,现在执法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执法主体,国家文物局显然没有做好这个准备,他们一共才80多人,怎么可能满足得了万里长城的执法?二是守法者也没做好准备,从地方而言,要求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谁去评估,纳入多少算纳入?这都需要做好规划,否则就是一纸空文,而国家对长城的整体规划制度要2009年才出台。
记:现阶段我们可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
董:长城的保护需要社会化,动员社会力量来保护是长城保护的唯一出路,长城之所以伟大,不是哪一处哪一块砖伟大,而是整个长城加起来伟大,长城保护同样如此,如果每个人是一块保护长城的砖,千万 人构筑成保护长城的长城,长城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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