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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伯勒,2007年4月2日 – VF Corporation(威富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号:VFC)今日宣布,其已从The North Face®(乐斯菲斯)的被许可方Youngone Corporation(永元公司,一家以韩国为基地的公司)收购在中国的The North Face®(乐斯菲斯)品牌业务。VF(威富)目前负责继续维持该品牌在中国的迅速发展,五年内的收益可望达到4,000万美元。除批发业务外,The North Face®(乐斯菲斯)品牌亦在北京设有一家独立零售店。
The North Face®(乐斯菲斯)亚太部总经理Frank Cancelloni将监督该品牌在中国继续的扩张发展。该品牌的业务将通过在上海、北京和广州的销售办事处进行。
VF(威富)负责欧洲、中东、非洲和亚洲地区的总裁Karl Heinz Salzburger指出,“The North Face®(乐斯菲斯)品牌继续是VF(威富)的主要增长点之一。此举将使我们在此生机勃勃而迅速发展的市场直接把握该品牌的前景。”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告
本新闻发布稿中包含的某些陈述属联邦证券法定义的“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乃基于我们对影响VF(威富)的某些未来事件的预期和信心做出,因此涉及若干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务必请注意前瞻性陈述并非保证,实际业绩可能与前瞻性陈述所明示或暗示者有很大差距。
若干潜在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可能使VF(威富)的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与本新闻发布稿所明示或暗示者有很大差距,其中包括:能否于2007年成功完成内衣业务的出售及使用所得款项回购股份;VF(威富)对少数大客户的依赖;VF(威富)客户的财力;日益变化的时尚潮流和消费者需求;在边际利润方面日益增长的压力;VF(威富)实施其增长策略的能力;VF(威富)维持其信息技术系统的能力;VF(威富)的生产设施和外国供应商的稳定性;VF(威富)的供应商能否继续正直经商;VF(威富)准确预测产品需求的能力;VF(威富)管理层人员的连续性;VF(威富)保护商标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能力;VF(威富)的被许可人和分销商能否维持VF(威富)品牌的价值;消费者的总体消费水平;一般经济状况和影响消费者信心的其它因素;原料的价格、供应情况和质量的波动;外汇汇率波动;以及国际市场上的法律、法规、政治和经济风险。关于可能影响VF(威富)财务业绩的潜在因素的进一步资料不时载于VF(威富)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送的公开报告(包括就10-K表格编制的VF(威富)年报和就10-Q表格编制的季度报告)中。
公司简介
VF Corporation(威富公司)在品牌时装(包括牛仔服、户外产品、形象服装和运动服)方面居领导地位,其主要品牌包括Wrangler®、Lee®、Riders®、Rustler®、The North Face®、Vans®、Reef®、Napapijri®、Kipling®、Nautica®、John Varvatos®、JanSport®、Eastpak®、Eagle Creek®、Lee Sport®、Majestic®和Red Kap®。
VF Corporation的新闻发布稿、年报和其它资料可通过公司的网站主页www.vfc.com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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