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烟花办通报2008年首都烟花爆竹管理措施。奥运会期间,除与奥运会官方庆典有关的活动经过批准后可燃放烟花爆竹外,五环路内仍然执行禁放政策。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唐云利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奥运会期间及前后的官方庆祝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必须要按照程序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燃放。对于一些企业、组织自行主办的与官方活动无关的庆祝活动,原则上公安部门不会批准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普通市民的燃放要求,市烟花办负责人表示,奥运会期间本市五环路内依然执行禁放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今年的烟花爆竹销售中,本市将加大连锁店、直销店和大型店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中的比例,所占比例将从去年的20%增至50%,以此来平抑价格。继超市发和京客隆后,物美和美廉美也将加入烟花爆竹销售行列。此外,市烟花办将修订举报违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人员的奖励办法,对举报500箱以上重特大案件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奖金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