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体育交往中的竞赛活动
作者:39TY.com 文章来源:39TY.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就很注意通过体育活动发展与友好国家的交往。1949年8月,由解放区学生组成的中国学生篮球队,参加了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举行的第2届世界青年与学生和平友谊联欢节和第10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活动更加频繁。1950年,全国学联派团参加了8月在布拉格举行的世界学生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体育比赛,篮球队指导为宋君复,排球队指导为马启伟。
新中国接待的第一个外国体育代表团,是1950年12月24日由苏联体育运动事务委员会体育学校部部长罗曼诺夫率领的苏联体育代表团,代表团篮球队于12月28-31日分别和在北京的京联、学联、体联等各队进行了友谊比赛。1952年7月,波兰篮球代表队也访问了我国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城市,历时一个月,共进行了10场男、女篮球友谊比赛,观众达十多万人。友好国家体育代表队的来访不仅给当时我国体育运动以很大的鼓舞,同时也使我们在某些项目上了解到了世界体育发展的水平以及我国存在的差距,对加快建国初期竞技体育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建国初期最重要的国际体育活动是观摩亚运会和参加第15届奥运会。1951年,中国体育观光团在体总筹委会国际联络处处长吴学谦团长的率领下,应邀访问印度并观摩了3月4日在新德里举行的第1届亚洲运动会。当时中国还不是亚洲运动会联合会(1949年成立)的成员。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又派出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荣高棠为团长的包括足球、篮球和游泳选手在内的40人的中国体育代表团,首次参加了在芬兰赫尔辛苦召开的第15届奥林匹克运动会。7月29日中国代表团抵达芬兰时,奥运会比赛已进行了10天,足球、篮球等项目的预赛均已结束,只有游泳选手吴传玉参加了一项男子仰泳比赛。中国篮球队与芬兰国家篮球队等进行了几场友谊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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